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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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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金刚最熟的两个朋友叹了口气,谁也没说话。我觉得有点尴尬,起身去厕所放水。再回来时发现金刚居然醉了,趴在塑料桌子上一动不动,手边的杯子打翻,残酒在桌面淤积成不太标准的圆形,沿着桌沿一路向下,滴滴答答。

大家又喝了几杯,觉得没劲,摇摇金刚,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金刚抬头看我们,眼神迷离表情呆滞,使劲摇晃脑袋,说我没事了,真没事了,走。

然后第一个站起来,很努力的想走出条直线,可俩脚明显不听使唤,走出几步扭头冲大家笑,我没事,没事。

看她的背影我有点郁闷。

有的事,真不能跟喝酒那样,一个人干杯,另一个随意。

值得欣慰的是,金刚后来真的没事了。

我的店开张以后,她偶尔会带朋友过来捧场。出场频率最高的,是个戴眼镜的小伙子,酒量一般,喝点酒脸就变成猪肝。而且红的特有层次感,第一杯啤酒,自上而下红到眉毛,第二杯到鼻尖,第三杯人中,第四杯下巴。只喝啤酒,我估计给他瓶威士忌,能变成基围虾,煮过的那种。

金刚跟猪肝喝酒还是老规矩,我干杯,你随意,看的人有点揪心。

有时候我会陪他们聊几句,逮着金刚干杯的时候拦一下,告诉她悠着点。

金刚笑眯眯的瞅我一眼,说千金难买我乐意。

当酒吧老板,尤其是我这样的小酒吧老板,其实是件挺考验耐心的事。对顾客必须热情,尤其是老顾客,恨不得无微不至的往死里关怀。赶上人家有什么难言之隐想找人言一把,你得立刻变身成垃圾桶。买不起房的,买了当房奴的,找不着对象的,找着又爱不到一个频率的,娶不了老婆的,娶了又哪儿哪儿都不和谐惦记着离的。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店里曾经有过那么一位恋爱狂人,挺糙一大老爷们,稍微留点胡子跟鲁智深似的,偏偏极具琼瑶气质,经常跟女网友约在我这儿见面。人没来的时候单手托腮45度CJ仰望天花板上烧坏的灯泡,人来了以后千娇百媚的盯着自己眼前的红酒杯欲言又止偷眼端详。

有一段时间他跟一个女网友如胶似漆,后来俩人不知道出了什么妖蛾子,掰了。狂人的幽怨如早上8点的海上红日,又大又圆的喷薄而出,那夺目的光芒屡屡有刺瞎我的狗眼之势。

垃圾桶也得休息,有天晚上我实在受不了了,苦苦哀求他今晚上找别人聊放我一马,实在不行红酒我给你打个7折。

狂人脸色苍白楚楚可怜的从兜里摸出瓶安眠药来,说你走吧,我自己喝,以后要是见着她,告诉她,我不怪她。

我心中一种大嘴巴左右开弓的冲动油然而生,费了半天劲才把这想法扼杀在摇篮里。正欲哭无泪的当口,墙角卡座里的金刚过来了,手里的扎杯往桌上一放,特客气的跟狂人握了个手,说我是渣子的朋友,学过心理学,咱们聊聊。

我估计金刚的心理学应该属于野兽派。以前看电影里心理医生都让病人躺床上,去年我从四川回来接收心理辅导时也是规规矩矩坐沙发上。金刚的诊疗过程相当具有视觉冲击效果,狂人当时什么感觉不知道,反正我是觉得心里那个舒坦呦。

金刚跟狂人握完手之后,立刻就抽了他一嘴巴。

狂人被打懵了,本来眼圈里有几滴液体,这一下不但没夺眶而出,反而销声匿迹了。眼睁睁瞅着金刚抬手把桌上的药瓶抓起来顺窗户扔出去,然后撩起衣袖把那两排疤直接杵到自己眼前。

我不懂心理学,也不知道金刚后边BALABALA的一段话究竟算不算心理辅导,整理一下,大致如下,与各位品味高雅有那什么倾向的朋友共勉。

这药没用,真的。你就是吃上一斤,顶多睡成植物人。

割腕特别慢,得顺着血管的方向下刀,太深太浅都不行,这事我有经验,必须躺热水里,我估计你家里没浴缸。

跳楼你得选好楼层,太低了不行,摔成截瘫还不如死,太高了也不行,摔成鼻涕得用塑料布才能兜起来。

现在咱们用的都是天然气,没毒。

跳河吧,死了以后早晚能浮起来,泡成个大胖子,没弦的琵琶一丝不挂,衣服连冲带泡早没了。也算个全尸,你爹妈认你的时候可能有点难度,你有胎记吗?现在不流行衣冠冢了。

要死就死利索,别让二老挂念。其实也没什么,看你这年纪,用不了多久,你们全家在那边就又见面了,有照相馆的话还能拍全家福。

别担心那些惦记你的人,你死你的,他们伤心活该。真有放不下的绝对过去投奔你。你在那边买房,记着面积大点房间多点,不然住不下。

别哭,真正伤了心的人都不掉眼泪,讲究的是一个麻木。

按照TVB港剧《谈判专家》的标准,听了这些话狂人够死好几个来回的。我看他翻着白眼一言不发跟吃东西噎着一样,赶紧跑吧台倒了杯百家得151出来,说反正我每次失恋都靠这酒挺过来,喝完立刻麻木。

然后看着狂人喝了一小口,紧接着西子捧心呲牙咧嘴。

二锅头56度,消毒用的医用酒精95度,百家得151介乎两者之间,75.5。

那天晚上狂人重新燃起生命的小火苗就走了,连单都没买。我坐在金刚和猪肝对面,特珍惜的小口小口抿百家得151,一边呲牙咧嘴一边陪她聊天,说你激动个什么劲啊,人家都还阳了你怎么又哭了。

金刚接过猪肝递上来的纸巾,抹完眼泪向后一仰倒进猪肝胳膊弯里,长吁短叹了一会说没事,我没事。扭脸看了猪肝几眼,回头问,我是不是挺傻的,刚才。

我点头说还行吧,一般傻不是特别傻。然后发现猪肝的脸不怎么红了,直勾勾的看着金刚,眼皮里夹着的全是怜惜和心疼。

我冲金刚努努嘴,金刚抓过猪肝那只闲着的手,不怎么认真的端详他的掌纹,用右手的食指在他掌心没完没了的画圈。偶尔抬眼冲我一笑,把猪肝的巴掌紧紧贴在脸上。

我觉得再坐下去就太缺心眼了,冲猪肝挥挥手,说你管管她,别喝高了。起身要回吧台。

金刚冲我举举杯子,说干了吧。

我说我干杯,你随意。一口下去,就把自己喝高了。

金刚结婚的时候穿的短袖婚纱,俩腕子上扎了两条宽宽的丝带,上面还别着花,挺好看的。

过来敬酒的时候我说你今天可千万别喝啊,影响晚上工作。

一直话不多的猪肝在边上插了一句,随意,都随意。

我端起杯子干了,然后一直在品那句话。

李敖说,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阿信唱,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无论干杯还是随意,都是一种习惯。

这世界上很多事其实都跟喝酒一样。你豪气牛饮,你浅尝即止,只要自己舒坦。

最重要的是,明天出太阳的时候,你必须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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