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29 17:17:44
顶贴随笔(23)
前贴提到,关于“保持民族特性”与“立异”之根本区别,有必要深入探讨一下。其实,这个区别,也是考量一项民族政策是成功还是失败的根本标准。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需要有见识的兄弟共同讨论。我这几天正忙乎,没写贴,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以下是个人一管之见,欢迎积极拍砖啊。(其实心里不太欢迎。)
第一个考量:是发展了主体民族,还是削弱了主体民族?
近年来,为了体现民族平等,民族不论大小都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官方慎用“主体民族”这个提法。但我经常使用这个提法,我认为这个提法本身是反映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并没有褒贬之意。(在此强调,本人不是民族沙文主义者,而且喜欢少数民族风情。)
进入近代以来,建立于民族基础之上的“民族国家”是世界主流。换言之,虽然除极个别特例(比如朝鲜)之外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但同时都存在人口占优的主体民族。所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可以描述为“有主体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就是处理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关系之政策。如我前贴所论,“民族融合”是世界民族发展的大趋势,“保持民族特性”的种种诉求,则是民族融合大背景下的必然产物。所以,我想,保持民族特性与“立异”之根本区别,或者说民族政策是否成功、是否合理的第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它是否促进了民族融合、发展了主体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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