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晦看着少女认真的眉眼,一向冷硬的心,突然有些脆弱:“难受。”
现在虽然下了雪,但是天气在逐渐变暖,还有几天就要打春了,所以他的手不仅疼,还很痒,偏偏又不能抓,只能忍着。
而且,一到夜里,原本冰凉的手就会变热,滚烫滚烫的,又热又痒,很不好受。
得,不管也得管!
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连药都没有,怎么治啊。
容倾忍着恶心,将他手上的脓水擦干净。
又让萌宝去找了茄子秧,放在锅里煮。
煮了二十分钟,然后给陆晦泡手泡脚。
泡过水以后,陆晦发现以往火热发痒的手脚,好像舒服了很多,不疼不痒。
原来,茄子秧还有这种用处。
蛇羹还有很多,容倾又给他留了两颗水煮蛋,当做晚饭。
容倾回了家,刚好赶上晚饭。
吃过晚饭以后,容倾将原主的零花钱都拿了出来。
这个年代,西医盛行,中医已经没落。
据她所知,整个县城只有一家中药馆。
农村人进城需要大队长给开介绍信,不然很容易被当成不法分子给抓起来。
但是容倾的户口在城里,倒是不怕这些。
原主的零花钱有不少,大概有六七十块,在这个年代,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十八块,她这笔钱算是巨款了!
翌日。
容倾去了县城,买了一些中药给陆晦做冻疮膏和伤药。
她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做药膏,什么吃的都是让萌宝给陆晦送过去。
陆晦看着这个小小的白团子,没有看旁边的食物,而是直接问道:“她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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