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衙役送来一物,是一条丝帕,上面绣着两个字,端上来给北雨棠相认。
“木氏,你看看此物,可是你所有?”
北雨棠看了一眼,“此物是民妇的,只是早在上月底的时候,我丢了一条丝帕。”
张大人猛地一拍惊堂木,“丢的?依本官看,这条手帕是你在杀张三一家丢了吧。这条帕子是在张家三的里找到。”
“你因为和张三起了争执,怀恨在心,深夜潜入张家,将他们一家三口杀害。人证、物证俱在,你有什么话可说?”张大人问道。
“大人,单凭这条丝帕,不足以证明我就是杀人凶手。丝帕是我之前就丢的,极有可能是捡了我丝帕的人,杀了张三一家。”
“你可有人证,证明这条丝帕早在之前就丢失了?”张大人问道。
“我家里的人都可以作证。”
张二立马反驳道:“不行。她的家里人,自然会帮着她说话。他们的证词不足以信。”
张大人点点头,表示认同,“你可有其他人能为你作证?”
北雨棠沉吟了片刻后,才开口道:“有。清水巷口里的西婶子是知道的。”
“传西氏。”
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寡妇走进公堂。
“西氏,你可知木氏丢失丝帕之事?”
西婶子点点头,“回大人,民妇是知晓的。她帕子丢的时候,我还陪着她一起寻过。只是没有寻到,也就不了了之。”
“你可还记得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在月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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