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小坛子里面,一坛子黄金,两坛子银锭,剩下的都是一些首饰,就算刘翠云只是个大字不识的农家妇女,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吧。
那些首饰做工都十分精巧,上面大多镶嵌着各种宝石绯红浓翠,宝光耀目。
刘翠云顿时直眼了。
怪不得自家闺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争抢,按照平时的价格,找这位汪半仙一次给个三十、二十就可以,那不是一个银锭子就能打发他姥姥家去了?
哎呦!
这可赔大发喽!
刘翠云感觉自己心脏病都要犯了,虽然她目前还不知心脏病为何物。
她左一眼右一眼狠狠剜着林夕,死丫头,为什么不说都是黄金白金啊!
林夕没理她,还有脸发脾气,不是你把这老头招来的?
在老道和刘翠云直勾勾盯着黄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时,她却在那些首饰里面搜寻着。
林夕拿出一个花式精巧的步摇,那步摇在老道和刘翠云只知道盯着黄金的价值观中自然十分不起眼,可林夕却能认得出,下面缀着三个小小的亮晶晶的东西,分明是后世“一颗就破产”的钻石!
三粒钻石,并不是很大,每个差不多有三克拉左右,关键是三粒钻石几乎同样大小,采用最牢靠的白银包镶,切割得十分精妙,火彩流光,不仔细看自然是看不到这一份尊贵的华美。
这个时代的农民,有个银镯子都当成宝,别说钻石,连玉器都还没有盛行,谁家娶媳妇若是带点金货,那就是人人艳羡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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