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路克的待遇要特殊一点,是因为他击毙了一名空布份子。
被他用餐刀扔中眼窝的那人,当时就一刀毙命,死的凉凉的。
路克却也不怕。
这个家伙就是两个身上有炸弹的人之一,他杀了这人,也不会有任何责任。
另一个有炸弹的人,则是被达蒙撞得面部凹陷下去的那个。
商务舱里那个混血中年达蒙打晕后,父女俩立刻行动。
在路克飞刀射死一名炸弹携带者,老爹撞晕一名炸弹携带者时,这个小萝莉在门帘后,把混血中年人掉落的板砖级手机诺基亚扔了出去。
重量超过半斤的板砖级手机,成功地砸晕了最后一名空布份子。
事后,路克和达蒙都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那个手机居然是第二个引爆装置,第一个引爆装置则是在被诺基亚手机砸晕的那人身上。
可以说,明蒂小萝莉一举定乾坤,搞定了唯二的引爆者。
当然,也可以说,天命在她,才没因为那一扔引爆炸弹。
FBI过来调查的人员主要是关心,路克为什么能察觉到对方身上有炸弹。
路克用了个很玄学的理由:直觉。
为什么他能察觉到对方五人的存在,连商务舱里的那个总指挥都能发现。
路克同样是说直觉。
FBI信不信无所谓,路克又没干坏事。
被他一餐刀插死的那人身上有炸弹,路克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违法。
明蒂小萝莉没直接用飞刀杀人,很可能也是出于这种考虑,板砖手机出手后,她另一手的餐刀已经处于随时等待补中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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