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慎在得到霍峥嵘的一脚后老实下来了,除了嘴角隐约有些抽搐。
霍峥嵘没忍住,又踹了一脚过去,这回秦慎机灵地躲过去了。
“照我说你也没什么亏的,叶倾当时在学校还是她们系公认的系花,你也知道艺术系那边的姑娘长得多漂亮,她能有这样的称号,说明她漂亮,你这样嫌弃,让当年那些爱慕者知道,怕是一人一口唾沫能把你淹死。”秦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着。
“所以,你也对她有心思?”霍峥嵘幽幽问道。
秦慎:“……”
他讪笑了一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当时纯欣赏她的皮囊不行吗?”
是了,叶倾那张脸很能骗人,如果霍峥嵘没有从小认识她,没有把她看得那么重,现在可能还能坦然接受这么漂亮的老婆。
霍峥嵘没再说什么,开始忧愁自己的离婚之路漫长且艰。
秦慎看着霍峥嵘,颇有种对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感觉,但他突然提出了一个困扰自己许久的问题,“你当时怎么会喜欢温若晗?”
温若晗,霍峥嵘的初恋女友以及前女友。
同样是T大美术系的,和他们同一届,长得确实也漂亮,但跟叶倾是完全不同类型的漂亮。
温柔、知性、大方、善良。
仿佛小说里心地善良的女主一样,在当时也是学校里不少男生放在心尖上的白月光朱砂痣。
但要秦慎说,那姑娘美则美矣,但那样的姑娘哪儿都不缺,按照现在来说,温若晗留在秦慎印象里的,不是她长什么样有多漂亮,而是她大二就去了佛罗伦萨美术学院留学,以及甩了霍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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