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吃饭一般不在饭点。
景世拿着筷子,扒了扒饭盒里的荤菜:“今天饭店炒的不是猪肉?”
“饭店新宰了只野鸡,特地拿来给您补身体的。”他把休息室的窗户打开,额头上有细密的汗。
家鸡哪有野鸡香?
景世尝了一口。
还别说,有点好吃!
霍胥没动筷子,他懒散地看了眼于吟:“我让你养的野鸡呢?”
“在饭店呢。”于吟挠了挠头,想起来那只野鸡的战斗力,还有每天起来都会爬到他床头和他大眼对小眼的样子,实在熬不住了:“我让饭店里的掌勺师傅帮忙照顾着呢!”
霍胥脸黑了,一巴掌拍了过去。
“卧槽!”景世望着自己被拍飞的饭盒:“你他妈——”
话说到一半,对上胥爷的面无表情,改口:“别累坏自己,我可以自己拍!”
好巧不巧,吃到一半的鸡肉撒了出来。
景世拿小手帕擦了擦嘴,往沙发角缩了缩。
抱住弱小可怜无助还吃不到鸡肉的自己。
“你把我的鸡照顾到菜盘子里了?”
霍胥的语气里,有股鹤顶红的味道。
太浓,于吟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他磕磕绊绊:“没,没有啊。”
饭店后院不是有个养鸡场吗?他把大花送进去之后,因为它超强的战斗力和超高的技术水平,也就是别的母鸡一生蛋就去啄人家母鸡的天灵盖,导致别的母鸡老生双黄蛋,一下就成了掌勺厨师的手中宝。
男人们宠它,公鸡们爱它。
总结来说就是:“大花它,活的很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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