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的小组,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往北边走的小组要做的事情是杀人。
当然,这个杀人不是真杀,而是吓唬吓唬百姓。
第一是他们不杀人。
第二是死去的人会被无方镇的百姓们彻底忘记。
所以恐吓才是最好的方法,要让他们体验濒临死亡的绝望之感。
最重要的是,北边住着的人是富豪区,都是这个镇上比较有钱的人,他们说出的话,会更加令人信服。
往南边走的小组要做的事情就是放火,但放火也是有讲究的。
放火不能伤人、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让百姓们尽快清醒过来。
于是往南边走的三个人很快制定了放火大计。
两人放火,一人救火。
当然,救火也要救得恰到好处,要让百姓们把救火之人当成救命恩人,而不是百姓们怀疑的对象,于是救火之人将自己的衣服揉了又揉,扯了又扯,在自己身上弄了很多脏兮兮的东西后,直接装成乞丐。
这是他们目前来说,想到的最合适的方法了。
但他们到底还是有点年轻,无方镇就这么大点,大家基本上都相识,这突然而来的一个乞丐,肯定是会引起怀疑的。
不过他们现在没想那么多,甚至还有些激动。
往东边走的小组,要做的事情就是制造恐慌,他们一人手上提着一桶鲜血,这些血…都是侦探学校那些学生的血。
…虽然这有点亵渎遗体的嫌疑,但他们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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