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伟回到县城立马买些吃食钻进小宾馆里躲着,先躲上两天打个时间差,干爹认为他已离开晓县的时候正好可以从容离开。苟伟知道只要坐车离开立即就会留下痕迹,按干爹的实力,一丝丝痕迹都能被抓住知道他的去向。
灯下黑,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苟伟就住在汽车站附近的宾馆里,这时的县城也只有汽车站附近才有能接客的宾馆。苟伟就坐在窗前看着几个人在挨个问往省城去的车,看见老苟转一圈问一圈走了,又来了,再走了。
果然是如此,石梓派人到长途车站派人挨车看过了,没看到人。老苟找过了,也没见人,便认为苟伟离开了,也就都放弃了。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吃了几天干粮的苟伟浑身发泛酸发痛,下楼来准备买点膏药吃点好吃的把身体给熬过去再说。
“老客来了?好久没见,你这是发达了?还是猪骨头?今儿自酿的风湿药酒正好可以喝了,来二两!”
“老板生意不错啊,人都满了。”
苟伟买了药钻进一家透着白雾的小店坐下点上一大盆猪骨头一大碗面条,添上一大杯老板自酿的药酒。
这家店他很熟,也与老板探讨过那美味的猪骨头做法。最主要的是饭食便宜量还很足,对于老抠一般苛待自己的苟伟来说是最佳的去处。
苟伟将衣服往凳子上一叠领带扯下半拉,卷起西装袖子也不管手上干不干净直接抱起个猪骨头猛啃。吃完一块意犹未尽地拿起筷子往骨头里一阵猛戳,把骨髓搅碎对着骨头用嘴猛地一吹再一吸溜,骨水滑进胃里,那爽劲让他忘了身上的痛,忘了一切纷绕尔虞我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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