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特别是重特别大刑事案件,传讯犯罪嫌疑人也是很有讲究的,有的要及时传讯,有的则不能急着传讯,这要根据不同的案情和对象确定传讯的时机,像李晚秋他们这样具有很强反侦查能力的,传讯时就要掌握一定的时机,时机掌握不好,加上又没有一定的证据,想让他们交待问题那是很难很难的,拒不交待问题的可能性极大。
杨前锋到刑警大队任大队长后就翻阅了榔树第一起命案的卷宗,当听到群众对李晚秋有怀疑,他只是立即安排副大队长周杰围绕他进行调查,并不是听到风就是雨而传讯之。特别是周杰通过对县运输公司车辆的调查,发现李晚秋并没有直接出面联系车子,而是把货装在钱大理联系的车子上运走的,他们又没有安排人跟车,杨前锋就感到不符合常理,按说要找李晚秋核实这事,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认为这样做了不但破不了案,还会打草惊蛇。
李来旺被杀后,姚飞带高利民和张丽华等去文明办和杨前锋商量讨论案件时,杨前锋从这个案件的现场照片中发现了问题,认为这个案件和前面那起案件能串并侦查,但也没有建议姚飞立即传讯李晚秋他们,因为他知道当时收集的材料就是串并上了,也无法撬开这帮具有反侦查能力人的嘴。
杨前锋组织讨论案件或工作历来都很民主,他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再从中筛选正确或比较正确的付诸实施,当然他更有自己的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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