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塞尔死死地屏住了呼吸,他只觉得自己裤子后面的口袋几乎就要燃烧起来了,恨不得现在就把那张曲谱和歌词抽出来,立刻燃烧成为灰烬,毁尸灭迹。
那是梅朵笔记本页面复印过来的页面,记录了“重逢之际”的旋律和歌词,但迪塞尔现在却开始后悔了。
如果梅朵发现了自己偷偷复印了笔记本呢?如果梅朵更进一步告知了蓝礼呢?那么蓝礼是否会警觉起来呢?更重要的是,那么蓝礼到底会如何做呢?这是保罗自己提出来的提案,蓝礼应该不会拒绝吧?应该……不会……吧?
本来,迪塞尔只是希望能够作为保险手段,如果蓝礼或者保罗不同意,他就以曲谱和歌词来说服朗-梅耶以及其他制片人,强迫他们同意;但此时此刻,迪塞尔却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在冲动之下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现在这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烫手山芋!
可是……可是他的想法又没有错误!
如果以“重逢之际”作为电影的主题曲,这对于普罗大众的杀伤力是远远超乎想象的,充分利用大众对保罗的同情心以及蓝礼的强大影响力,“速度与激情7”在宣传阶段就可以迅速抢占制高点,将被迫推迟档期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全部消弭,甚至还为电影的票房大爆特爆创造前提条件,这是一本万利的选择,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更何况,他不仅仅只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保罗,为了电影,为了整个剧组,不是吗?他们都是剧组中的一员,难道不应该希望电影大卖特卖吗?即使是蓝礼,他的创作曲目能够通过版权赢得大把利益,何乐而不为呢?他是为了他们所有人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为什么现在却好像自己做错事了一般?这是什么荒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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