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格,李广是谁?”旁边,图鲁什忍不住问。
豪格正要解释,突地一笑。将高杰比做李广,自己岂不变成匈奴了,那可不是什么好话,而且,兆头也不好。当年汉朝和匈奴鏖战,刚开始的时候匈奴凭借快马,倒是让汉朝吃了不小的亏。可汉朝凭借着综合国力的优势,到武帝的时候发两路大军北伐,大将军卫青和膘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更是直捣匈奴的王庭,将匈奴的上层贵族捉了个干净。
“没什么,就是汉人古时候的一个勇将,有名的神射手。”
图鲁什点点头:“这汉狗倒是悍勇,比那个什么押送粮草的军官强多了。”
豪格:“不能比的,一个是普通军汉,另外一个则是堂堂兴平伯身经百战的总兵官。”
正说着话,高杰在斩杀了那个建奴之后,身子一翻,跳上马去,那把刚割了敌人喉咙的腰刀尤自滴着殷红的血。
这个时候,大风已经停了,沙尘纷纷落到人的头脸、铠甲和旁边的白蜡树叶上,满世界都是“沙沙”声。
眼前清晰了许多,却见,周围都是黑压压的建奴骑兵。
高杰自知今日自己已经无法逃脱,他虽然武艺高强,可人力有时而穷,从千军万马中透阵而出,也不过是演义书里的传说而已。就算再强的勇士,也不过是十人敌。
高杰这辈子不知道打过多少仗,手中刀砍杀过的敌人和无辜者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早就将生命看得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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