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的军队一支比一支烂,明朝之所以灭亡,那是因为李自成的闯军相对没那么烂。
闯军别看在国内战场上威风八面,可一碰到建奴,立即就是兵败如山倒。
相比之下,建奴算是这个年代稍微正常一点的军队。
宁乡军可是能够和建奴硬杠,且能战而胜之的精锐,收拾花马刘的部队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
这一仗其实骑兵军也没有用什么高明的战术,就是迎着敌人的枪弹向前一冲,战斗就结束了。
看惯了死亡,经历过无数血战的骑兵军这一场胜利乃是勇气的胜利,是无视生死的剽悍性格的胜利。
更何况,他们的武器和装备比起刘良佐军高出不止一筹。相比起只穿了一件普通皮甲的刘部,武装到牙齿的宁乡骑兵军简直就像是一群富翁。他们五人一队结成阵势,咬着刘良佐部的屁股不断厮杀。用马刀,用连枷,用斧子,用铁锏,就好象是一群扑进羊群的饿狼,在敌人身上发泄着刚才被人用三眼铳压着打的怨气。
双方的战马早已经跑了起来,刘良佐军的士兵一垮,要想在高速冲锋中扭转马头逃跑却不是那么容易。他们的队伍又排得密实,顿时挤成一团,战马愤怒长嘶,一片混乱。然后一个接一个被宁乡军用近战武器砸落尘埃。
一片接一片黑色的人影坐落,那情形就好象被灭害灵喷中的蚊虫,红色血开始鲜艳起来,甚至压过马蹄卷起的黑色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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