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四年很大,建筑风格像是首都的老四合院,院子四周围着一圈厢房,每个厢房都是包间,有火炕有暖炉,热气腾腾。
院子里头种着一些树,树上挂着玉米、辣椒做点缀,主角却是一条条脱皮的大狗。
这些狗像杀掉的羊一样给剥皮用钩子挂在树枝上,因为犬齿参差,咧开的狗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很狰狞。
这些狗是偷来的,有一条狗的尾巴没处理,那是金毛的尾巴,杨叔宝一眼能认出来,因为他天天跟金毛打交道。
没人会用金毛这种狗做肉狗来养殖,光是狗崽子一只就几百块,要是卖肉怎么才能回本?
这会已经是傍晚时分,残阳如血,剥掉皮的狗尸身上在往下滴血,不过天气森寒,狗血掉不到地上被冰了起来,一条条血冰棱挂在上面,杨叔宝看的很不舒服。
冰冷的夕阳光照在红彤彤的狗尸上,分外残酷。
傍晚是饭点,不少人慕名而来吃狗肉,院子里人流不断,氛围热烈。
看到他们进门有服务员扫了一眼问道:“老板,有没有提前预定呀?”
杨正年厉声道:“宋锤子、宋锤子,给我出来!”
一听这声调服务员就知道是来找事的,他撇了撇嘴喊道:“二哥,又有人来找茬。”
光绪三十四年不安生,因为他们偷狗,所以整个吉祥县谁家丢了狗都会过来找。
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光头大汉领着几个青年从屋檐下哗啦啦窜了出来,他踏步如流星,目光炯炯、很有派头:“是它酿的来找死?前几天那些哭丧鬼记吃不记打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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