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骆驼,要过大沙漠,
赶路不回头,一步一脚窝
走啊走,走啊走,前面有青草,
走啊走,走啊走,前面有水喝…………
金城外,萧逸骑在一头白骆驼上,一面哼着小调,一面指挥骆驼前进、后退、拐弯、卧倒……,动作灵活,如臂使指一般,玩的很是高兴!
这头骆驼是一位土豪献上的礼物,白毛金睛,威武漂亮,它还是一群骆驼的首领,头脑聪明,能够记住复杂的道路,嗅觉灵敏,很会在沙漠中寻找水源,是很多商队梦寐以求的宝贝,据说有人想出千金购买它,都没能得逞!
第一眼看到白骆驼,萧逸就喜欢上了,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棉花’,骆驼浑身雪白,毛发柔软,骑在它的背上,就像掉进了棉花堆里,舒服无比,才有了这样一个名字,其实白骆驼有一种专门的称呼--‘赤眼金睛兽!’
名字里出现一个‘兽’字,是因为白驼性情彪悍,力大无穷,连沙漠里的野狼都能咬死,除了不吃肉,它与一般的猛兽没什么区别,是名副其实的沙漠一霸!
白驼数量稀少,性格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最有经验的老驮夫也没办法,只能靠运气,唯有上天钟爱之人,才能骑到白骆驼背上,纵横大漠,驰骋天下!
别人难以驯服的猛兽,萧逸却手到擒来,他和动物之间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梳理毛发,拍拍大头,再送上几根萝卜,就和白驼成了好朋友,骑在背上,嬉戏玩耍,配合默契,一旁的‘白菜大爷’都吃醋了,嘶鸣不止,送上一坛子美酒,才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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