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带了本游记,婉婉既然觉得认字读书有用,又想帮帮家里,不如便跟着我学上几天,等将来弟弟长大了,你也好帮他启蒙,这样,也能帮家里省下一大笔开支,你的私房钱,也能存下了,如何?”
如何,当然是惊喜万状的答应了。
识字读书,对于普通凡人来说,是最好的出人头地之路。
只要认上几个字,会些算数,便能找个账房之类的差使,吃喝不愁,过上小康日子。
若是有天分的,一直读下去,为官作宰也不再话下,到时候,那可就真的是光宗耀祖了。
婉婉没有这么长远的想法,她想的就是,私房钱可以存下,弟弟也可以有书念。
魏紫手伸进怀里,掏出所说的游记,讲的是一个凡人四处游历,到处求仙的故事。
这故事并不算有多曲折,但是胜在文笔不俗,语言诙谐,还算有趣。
这种书,魏紫身上不少,都是从遇到的各色储物袋中发现的。
她整理到一处,偶尔也会翻翻,解解闷。
魏紫教婉婉认字多的方法,很是简单粗暴。
翻开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她听,每天念二十三十个,然后,就让她自己在手心画着写。
待这些字,全都记得熟了,便继续教,再不定时的检查一下前面学过的字。
这一路下来,婉婉学的异常的用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竟然学了将近上千个字。
而且,每一个,都学的十分扎实,读写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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