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翻阅史书会发现一点,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从来都不排斥接纳异国异族的女性,漫长的历史长河里面与异族通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诸夏这边的男性并不排斥异族女,却是极度排斥将本族的女性外嫁,不但是男性排斥,连带女性也是拒绝。
男性的拒绝自然是处于尊严,以及对本民族的自豪感,认为将本族女性嫁给异族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
女性排斥或许会和尊严、自豪感扯上一点关系,但更多的是无法接受异族的一些习俗,生活习惯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异族有丈夫死了,丈夫的兄弟接收妻妾,或是丈夫的子嗣接收女性长辈为妾,等等很多在汉人看来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草原上的胡虏以及南方的一些蛮族,大多是有父死子承(或兄弟)的习俗,汉人觉得那是违背纲常伦理,可他们却觉得自己是在当好人做好事。
挺简单的一件事情,胡虏和蛮族会觉得是在做好事,是因为女性在丈夫死了之后失去依靠难以生存,将死了丈夫的女性接纳过来就会承担养活的责任。
奇怪就怪在一点,自己的长辈难道不应该奉养?还承担起暖床的责任?这个会扯到人口增涨的那一方面。
不同的社会结构和习俗,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都是在以本民族的观念去看待异族的所作所为,并不能简单地以对错区分。
刘彦作为汉人的天子,思想观念自然是要以汉人所能接受为基准,才不去管胡虏或蛮人是因为什么才干了何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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