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文软磨硬泡地追了临薇三年,才成功地扭转了自己在她心中小混混的形象,在他追到临薇不久之后,唐寻打电话告诉我他追到了时雨。
我坐在课桌上,将桌洞里一摞粉红的信纸全收拾了出来,前面的江扬转过头八卦地问道:“怎么着,又收到小姑娘的情书了?”
我耸了耸肩,把它们全部折在了一起,江扬眼疾手快地抽出了一封,“扔扔扔,就知道扔,你是得多么不解风情。”
“你喜欢我送你啊。”
外面的夏蝉又不知疲倦地叫了起来,郁郁葱葱的树木遮着刺目的阳光,沉闷的热风吹来,苍翠的叶子哗哗作响,时间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今年即将毕业,可当初入学的情景仿佛历历在目。
“诶,叶温德你别说,这小姑娘写的很不错啊。”
“嗯。”
“你真不打算考虑一下?”
“嗯。”
“看你这个样子就知道没听进去,来来来,我给你念念。”
“嗯……”我下意识地回答后,才恍然觉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江扬就声情并茂地念了起来。
“第一次对你心动,是在实验室的解剖台上,你是第一个敢于操刀的人,从此,那身白大褂和银色的手术刀便永镌于心,我开始偷偷地试着了解你,你看似对任何人都很亲近,可是一但真正地接触你,就会发现你的心中有着一道疏离的屏障,任何人无法穿透。”
“我可以成为对你来说最特别的人吗?就像我们共同学过的血液循环那样,最终住到你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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