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胖子身上有两点引起丹妮的注意:第一,他的脸颊皮肤光滑细腻,与魁尔斯的太监非常像;第二,他裸露的肌肤,比如手臂、胸膛、小腹下半截,布满横七竖八的旧伤疤。
与他棕褐色的皮肤相比,苍白的疤痕如名片般显眼。
另一位老者穿着未经染色的羊毛旅行斗篷,兜帽掀起,长长的白发垂至肩头,如丝般的银白胡须盖住下半边脸。
他将身体重心倚在一根和他一般高的硬木拐杖上,落后健壮胖子半步,似乎是他的仆人。
但老人的气质却远胜光头胖子,而且身材高大魁梧,像一名阅历丰富的老战士。
“欢迎,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微笑自我介绍。
胖子随便行了一礼,笑呵呵道:“女王陛下,你好!我是贝沃斯,人称‘壮汉贝沃斯’。”
听到他的尖细的声音,再想一想他的称号,壮汉......没那玩意儿的家伙才更在乎这种评价吧!
老人行了个好似做过千百遍的标准礼仪,单膝跪地道:“女王陛下,我本名阿斯坦,贝沃斯为我起了个绰号,叫白胡子。”
白胡子?
这个名号远比‘壮汉’更唬人,至少把丹妮给逗乐了。
“两位客人,请这边坐。”丹妮示意他们脱下鞋子,进入喷泉水池中纳凉。
胖子贝沃斯毫不客气,走上前几步,将皮凉鞋蹬掉,带着满脚泥垢踏入喷泉水池,‘吱呀’一声,把藤条躺椅压沉半寸,拿起酒壶直接往自己嘴巴里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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