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焕山喜欢骑马,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一人带着十几匹马去挑逗自己的对手,然后等对手暴跳如雷时,他就可以大笑着扬长而去。
所以在领受了去袭扰哈烈轻骑的任务后,孙焕山对方醒崇拜的五体投地。
“想我孙焕山纵横多年,却找不到知音,伯爷就是我的伯乐啊!”
副千户洪忠和陈连相对一笑,说道:“大人,那可是千里马!”
孙焕山得意的道:“若不是没人赏识,本官现今少说也得是个指挥使,哎!往事不堪回首啊!”
身后的一千余人都是一人三马,一匹马驮着粮草,一匹马换乘,
一行人已经出来了十余天,再往前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亦力把里!
前方斥候就像是被惊到的老鼠,飞快的奔逃回来。
“大人,发现了哈烈人!”
“多少人?”
孙焕山的精神大振,只觉得自己就是天之子,运气不错。
斥候说道:“数不清,少说上万,一人二马。”
孙焕山舒坦的叹息道:“咱们是一人三马呀!怕个鸟!”
斥候眨巴着眼睛道:“大人,亦力把里人正在给他们补充粮草,还喝酒呢!”
“喝个屁!”
出来十多天,孙焕山连水都得数着喝,只有找到河流后才敢洗漱,此刻一听哈烈人居然还能喝酒,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悻悻的孙焕山当即带人避开了正面扎营,然后蹲守着,他发誓一定要让这些敌人好看。
……
两天后,吃肉干和干饼子吃到想吐的孙焕山终于接到了消息,哈烈人出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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