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是自己摔下山谷死掉的。”
几个牧童异口同声,令史一边听着,一边偏头看了看坐于下首的北地郡牧师官:乌氏倮。
牧师官,这就是乌氏倮在官府的职位,隶属于太仆,兼管官府的畜牧业,驻地是他的老家乌氏县,这里乃乌氏戎故地,水草丰美,有许多牲畜牛羊,其中一半是乌氏倮的私产,另一半是公家财产。
正值寅月(农历一月)各县牛羊课大比前夕,县东的牧苑,却发生了一起公牛坠崖而死的案子,这是时常发生的事,但常驻本乡的令史并未料到,乌氏倮正好来到此处,还要旁听他决断案件。
有乌氏倮盯着,他少不得要显露出自己的本事来,遂一拍案几道:
“《厩苑律》有言,公家所有的牛、马,若有死亡,须立刻向县中牧师官、厩吏呈报,由官吏加以检验后,将已死牛马上缴。如因不及时上呈,而使死牛马腐败者,则令其按未腐败时筋、皮、角、肉价格赔偿!”
在秦朝,不管是边郡还是内地,牛马都属于贵重财产,其使用价值丝毫不逊于后世的汽车,所有好牛好马,价格动辄数千上万!所以官府十分重视。牛马活着时拉车耕地,死了以后全身都是宝,筋可制弓弦,皮可制甲胄,角可制号、弓料,肉更不必说,总之,力求一点都不浪费。
此外,每一年,牧师官都会统计各厩苑的牛马数量:“成年母牛十头,一年有六头不下仔,罚啬夫、佐各一甲,让他们不尽心为母牛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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