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萍水相逢、还不熟好吗?动手动脚就算了,现在摆明想强来!
他一把攥紧了裤腰,猛地坐起身,抓住女人的两只婴儿肥手臂,用力将她拎了起来。
然后,丢在旁边的沙发上。
“S-H-I-T!”他一边咒骂着,一边系好皮带,转身就走。
开门时,听到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瞧,发现那女人不知何时又爬了起来,正抓起盘子里另一把水果刀准备切手腕。
“住手!”夜煜煊觉得自己倒了八辈子霉,竟然摊上这种事情。
他飞奔过去,夺走女人的刀,他把刀扔远,贝儿迷迷糊糊瘫坐在了地上。
夜煜煊不能就这么丢下她就走,否则又要出人命。
于是四处找她的包包或者手机,可沙发上地毯上多少遍了,也没有看到。
没办法,他只得喊来服务生。
“这位小姐喝醉了,你们找个人看着她,等她酒醒。”他交代了一句,起身准备离开。
服务生一脸不解:“先生,她不是你朋友吗?”
“我不认识。”
“不认识你们怎么在一起?”服务生皱着眉。
看他一脸怀疑的表情,夜煜煊觉得头疼:“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我难道像坏人?丢下朋友不顾?”
服务生不说话,神色有些为难,支支吾吾的,“先生,既然你在这间包厢,也就不是完全不认识,如果你不想管,那也至少打个电话吧……”
被他这番话一说,夜煜煊哭笑不得,看他的语气,以及眼神,似乎认定他是想弃朋友不理的人,不免冷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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