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茶觉得首领一定是疯了——那一大片山呢!看着很近,走过去,至少得十天半个月了!
然而首领却很肯定,“总过也几座山,咱们一天翻一座过去,四五天就到了!”
“一天翻一座?首领?我们爬了一整天才爬上这座山啊!”
茶茶深深叹了口气,默默扳过自己磨出水泡的脚。
她这还穿着鞋呢,脚上已经磨出水泡了,真走过去,一双脚还要不要了?
兽人的情况也没好多少,一连两天赶路爬山,脚底早就磨出血了。尼克还好,看着血糊糊的,伤口其实都好了。首领他们就不同了,尤其是杰森,他的原形是熊,体重又大,厚厚的脚掌上早就血肉模糊,没眼看了。
“首领,您就听茶茶的吧!那么远,我们四五天是赶不过去的!”
安德鲁呜呼哀哉,抬起血淋淋的脚给首领看,“咱不能再走那么快了!皮再厚的脚也经不住山上这么硬的石头磨啊!”
首领仿佛才看到大家的脚一样,悻悻摸了摸鼻梁,也坐了下来,“那行,那不走这么快了。”
茶茶无奈摇摇头,眼看着尼克开始找地方扎帐篷了,从背篓里拿出根针来,小心翼翼的把水泡挑破。
在此期间,她望了眼雨林的方向。
发现雨林那边的平原要近很多,那才是四五天才能赶过去的地方。也就是说,除掉他们背道而驰的这两天,从部落到雨林附近的平原,最慢也只要三四天!
“茶茶,你的脚没流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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