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苍凉的号角声在草原之上响起,三万吐蕃联军同时发动了进攻,一眼望不过边的联军如一道决堤洪流,浩浩荡荡的向隋军汹涌扑去。
朗日赞普此时不会再犯之前的任何错误,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人多,他不会再去和隋军一对一的拼杀,不会让隋军如斗将那般逐个击破,唯有将三万大军全部压上,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
吐蕃士兵和北方游牧民族没什么区别,他们讲究气势,不太在意个人生死,战死沙场对士兵来说是幸运,这也是跟寿命较短有直接关系,吐蕃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之中,不但要和天地争命,还要和狼群搏命,再加上医疗条件极差,所以大多数人都活不到五十岁,对于男子们来说,壮年之时战死沙场是最好的归宿之一,这能给他们自己、子孙带去实实在在的利益和荣誉。
但吐蕃人又和其他北方游牧民族一样,士气容易被鼓动,却也容易消退,一旦士气消退,视死如归的荣誉感便会荡然无存,士兵们开始畏惧死亡,担心部落、家族被其他人吞并,担心妻儿成为别人的财产,如此一来便不敢不愿死战到底,一旦这种畏惧形成共识,大军容易溃败了。这是很矛盾的一种心理观念,视死为荣、畏死不战往往在一念之间发生逆转。
如今的吐蕃士兵虽然士气高昂,视死如归,但他们也不是没有一点进攻策略,在进攻之时,往往也采用雁形阵,以最强的军队担任头排大雁,先用弓箭压制对方,然后气势磅礴的撕开对方的防线,将对手一举击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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