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早上九点钟---
毕文峰打电话给宋志超,把自己修改后的合同草稿传真过去,然后在电话里又详细地解说了修改过的那些条约,具体意义是什么。
最后,毕文峰没有食言,把孙大状该有的功劳也都给宋志超说了。
通过毕文峰的介绍,宋志超算是知道了这个叫“孙长林”的香港大律师,擅长欧美业务。
毕文峰原以为宋志超会考虑一下,看看用不用这个老孙,没想到宋志超对他说,“只要是人才你尽管介绍过来,实际上现在我身边的律师太少了,你看着办,最少给我凑够一二十人,给我组成一个庞大的律师团队,年薪你做主,该给他们多少给多少……如果是同行中比较优秀的,还可以开出更高的价码。”
宋志超之所以这样说,也是逼不得已,现在他的事业越做越大,单单靠毕文峰一个人是支撑不住的,因此很多时候他不得不临时雇佣一些律师来帮忙解决问题。
时间一长,宋志超还是觉得必须要有自己的律师团,像李超人的公司,霍大佬的公司,以及稍微大一些的公司,其实都拥有自己的私家律师团,这些人除了帮忙解决一些法律问题之外,还可以帮忙出谋划策,犹如古代的军师,以及参谋部。
宋志超迫切需要这样的“律师团”和“智囊团”,所以他才会放手毕文峰,让他大胆地去干,大胆地去招人挖人,而这个团队的负责人就是毕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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