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稣的招牌要求,一要长得漂亮,二要性子温柔,最好还识得几个字。
这样的姑娘不好找,却又好找。
毕竟她又不是要选美,只要一个五官端正,喜欢打扮的女人就行了。
至于已婚还是未婚,对她来说无所谓。
她先坐到空荡荡的铺子里。
翠芬和胖丫主动来帮忙,帮她把守着们,一次只许一个人进。
但人实在是太多了。
只面了四五个,人群就嚷嚷外面又热又晒。
唐稣也觉得这样有些浪费时间,便对翠芬说,一次放进来十个人。
速度立即就快了起来。
最后唐稣选了三个人。
一个叫做龙香,才十三岁,但长得高挑白皙,性子温柔的像是一滩水,便是别人打她一顿,她也骂不出脏话那种人。
第二个叫做于绿珠,二十了,是个望门寡,还没嫁过去,男人就死了。
她性格刚烈,既不肯另改嫁,也不肯回娘家受兄嫂的白眼和挤兑,因此一直做点绣活,做点零工养活自己。
唐稣要她,除了有怜惜她的成分在,主要还看重了她识字会算账这点。
据说都是她那个去世的未婚夫教的。
还有一个则是潘小凤。
潘小凤性子泼辣,能说会道,且又是潘院长的女儿,在这里算是有脸有面子,认识的人多,谁也都认识她,不会有不开眼的到店里来找麻烦。
三个人定下来,门外还有四五十个人等着。
让她们等这么久,唐稣心里过意不去,去仓库把剩下的润唇膏找出来,一人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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