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风跟小植两人变化更大。
以前皮包骨的两人,自从慕璃赚了钱之后,家里整天有肉有菜的吃。
加上她偏爱两个小弟,给他们买的零食更是不断,各种糖果各种糕点,还有那些红枣干果等。都塞到他们房间里放他们练字练饿了就吃。
慕爹贪了孙氏跟慕禾大半零食的人,都没他们吃的多。
没挨饿,也不用干什么活,每天做得最多的就是在房间练字。
也基本没怎么晒过太阳,所以本就偏白的皮肤更白了许多。
穿着的衣服也不再是补丁满满的百家衣,而是慕璃特意给他们买的对小孩皮肤舒适的料子制成的衣服。
练字虽然没练出什么气质,但看着也比以前有书卷气多了。
特别是小植,小身子长了许多肉,白白胖胖的,水灵水灵的眼睛,穿着合适的衣服,跟个小福娃似的。
所以,慕璃一家子要说变化最大的,就是这俩兄弟了。
现在他们出去要不说自己是谁,怕是没人认得出来是以前那对皮包骨兄弟了。
因此,慕璃模样变化虽然大,但有了对比后,也没那么令人奇怪。
“我也没什么意思,镇上有买胭脂,女孩子涂抹了之后皮肤会变好看,就是价钱贵得很,小小的一盒要好几百文。慕璃现在这么能赚钱,又变得这么好看,我就是担心她乱花钱买些有的没的。”杨氏解释道。
“二婶,这钱是我赚的,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不劳二婶费心,二婶还是管好自己家,别整天担心有的没的。”慕璃把最后一句话还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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