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叮……”一连串密集的清鸣声响起,数十支长枪同时刺出,几个护卫形成了一个圆阵,挥剑拼命格挡。
他们剑光连在一起,形成一个光盾,勉强挡住了长枪,这些枪都是特制的,枪身雪白,枪尖乌黑,却隐隐泛着一点寒光。
一看这枪尖就知道它们之锋利,而雪白的枪身带着极大弹性,刺出之际,轻轻颤抖着,幻成一朵梨花。
李慕禅练过一阵子的枪,伏龙枪法乃是一绝,一看他们的枪阵,便知道有高人指点,而且是军中高人。
枪乃百兵之王,在哪里这话都不错,但枪也最难练,而且传承也极严,没有明师指点,就是练一辈子也得不到其精妙。
一年练刀,五年练剑,十年练枪。
武林中人很少有人练枪,枪练得不好,与人动手纯粹是送死,反而不如练刀练剑。
军中士卒所练的枪,并非真正的枪法,只是因为其长,更利于杀敌罢了,只练几个动作,多是学了一招——前刺。
真正的枪法一旦修得,十人敌百人敌轻而易举,往往都会成为军中将领,出类拔萃。
李慕禅看这帮人的枪法,基本功扎实,是下了苦功的,怪不得天狼山这般厉害,有这枪阵,武林高手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叮叮叮叮……”密集的清鸣声响个不停,十几个骑士不停的后退,慢慢靠近了三辆马车。
“用暗器招呼!”一个黑衣骑士叫道。
正是刚才进树林的那位,他咬着牙,神情冷峻,太阳穴蹦着青筋,双眼熊熊如燃烧,怒哼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把铁蒺子甩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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