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一口干掉,那个叫沙自勤的小子一口下去,人便自顾自地倒酒。
按照他的规矩,上厕所不许超过两分钟,我人生第一次喝多了,想吐吐不出来,无奈,抠嗓子将胃里的酒全部吐了,抹一把脸,回去之后继续喝。
当然,鬼门的确有比我能喝的,到现在为止,已经喝下去了两瓶酒,依旧能和胖子谈笑风生。
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每三分钟,便会有人喝酒,到下一个人喝酒,便是二十一分钟后,每次一缸子。
我们抵达这片平房的时候,是下午七点四十,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
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三个人。
我是拼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意识在压着酒劲。
剩下一个,和我一样,他找到了一个盆儿,抱着,一口灌下去后,冲大家说一句话,代表咽下去了,下一秒,哇地一口,吐在盆儿里,继续坚持喝。
厉害的是沙自勤,他喝酒如同没事儿人一般,我知道他醉了,却更加能喝,更加活跃。
大概,我们每个人已经喝下去了四瓶白酒,周围都是躺着或者趴着的人。
沙自勤也喝得差不多了,他冲胖子嘿嘿一笑,说道:“胖爷,我已经喝到点儿了,咱今天差不多了吧?”
“好呀!这花生米都没了,咱早就可以不喝了。”
胖子的话让我迟钝的大脑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难道说酒局的结束,关键在于花生米?
此时的我,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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