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手枪在肉搏战里面,的确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这也是我之所以选择肉搏战的原因之一。
前面说过,修罗的这支队伍装备配备的很齐全,不仅仅有防弹衣,而且一部分人还配备了手枪。
在我们两百多人之中,配备手枪的差不多有一百多个。
而琴姐那边的狗腿子则是大多数都没有手枪的,他们那边只是部分小头目配备了手枪。
我们在拼杀的时候,一些兄弟逮到机会会就会选择使用手枪快速解决掉眼前的敌人。
本来我们这边的单兵素质都比较强悍,那边的狗腿子无论是从身高还是力气方面,都要远远低于我们。
这么一来,我们就快速的占据了上风。
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人全都玩上了命。
一人拼命,十人难敌。
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这支队伍本就是雇佣兵。
这些雇佣兵之所以愿意跟着修罗干,并不是因为多么佩服修罗,也不是因为修罗对他们有什么救命之恩。
他们本质上就是为了钱,以往修罗在每次做完任务之后,都会把佣金的一大部分分给他手下的兄弟们。
所以,他们本就是一群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他们并不是为了修罗卖命,也不是为了我卖命,他们是为了钱而卖命。
所以,对他们而言,跟着修罗干和跟着我干的区别并不大,只要给钱就行。
而我,在发起冲锋之前就已经向他们做出了承诺。
只要他们能够活下来,每人奖励一百万块!表现特别突出的,还有额外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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