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脸上露出“你无可救药”的表情:“走。”
“你要是知道这两块碎玉的来历我就和你走。”我索性耍起赖来了。
“我知道。”少年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现在这个白衣少年却要带我回家,我不怕他拐卖我,也不怕他有什么阴谋,我一只胳膊抡起来就可以让他倒在地上,他太瘦弱了,还有,我身带煞气,带我回家,后悔的人是他。
“走吧。”我站起来,拍拍自己腿上的土:“我得找地方洗个澡。”
少年住的地方是个老旧的弄堂,大半夜了,还有老太太拿着老式的瓷盆在弄堂口烧着纸钱,火灰飘过落到我的肩膀上,我马上嫌弃地拍掉,空气中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偶尔走过的人,我总觉得他们的身子轻飘飘地,我的眼珠子转着看向四方,冷不防一只猫打脚边跑过,我抬脚踩到了它的尾巴,它“吱哇”乱叫一声,窜得不知去向。
“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阴森。”我抓抓头皮:“早知道就去酒店了。”
“就是鬼地方,这里是以前的菜市口。”少年说道。
菜市口--清代杀人的法场!
戏文中唱道推出午门斩首,其实是拉到菜市口出“红差”--砍头!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尔后便有人在此卖菜,菜市生意兴隆,故菜市口由此而得名。
我马上裹了裹衣服,我脚底下的泥土里,不知道渗入了多少人的鲜血,虽然我们现在看不到,闻不到,可它们是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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