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两家装修公司一直很太平,高子健偶尔也会去装修公司帮帮忙,装修公司的生意不错,每个月的收入都挺高的,高子健跟着混了不少钱,他这百分之十的股份,看着不大,可却是挺管用,一个月下来,有时候比他在夜总会的工资都高。
徐志达跟沈芳已经同丨居丨在一起了,徐志达为了沈芳上班方便点,特意在南城区买了一间大房子送给她,就连房票的名字,都是写着沈芳的,看来他俩的事情,已经是拍板钉钉了,结婚只是迟早的事情。
吕翔宇送给高子健六万块,高子健拿这些钱,办了点自己要办的事情,沈芳搬新家了,高子健送给一台超大的等离子液晶电视,光这一台电视,就三万多块钱,属于当时最高端的了。
高子健本想送钱,可送钱显得太俗气,徐志达跟沈芳差钱吗?肯定不差,人家差的是事儿,处的是感情,所以他才送个电视给他,沈芳也高兴。
徐志达也从北城区搬到南城区和沈芳一起来住了,高子健空闲的时候,晚上就回去沈芳的家里吃吃饭,再陪徐志达喝几杯,他们俩人,也都拿高子健当弟弟看待,感情处的很深。
每次去沈芳家,高子健从不空手,但也不买什么礼物,都是买一些平时吃的东西,什么水果,蔬菜,生肉,有的时候还会买点下酒菜,就跟家里人一样,有时候他一个星期能来六天,赶上夜总会忙的时候了,他可能半个月才露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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