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答案就在她的身边。
女人虽然对服装狂热,但在女人的生命当中,这种对服装的狂热却排不进前三。陈晨之所以躁动,就是因为有一条要远远高于服装的狂热,让她对服装的喜欢变的微不足道,那就是爱情。
女人喜欢服装。换句话说就是喜欢臭美,而臭美又是为爱情服务的。而且到了最后,都得把衣服脱光光,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关注衣服?所以说,在爱情面前,服装是不行的。
一开始,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陈晨还能坚持一会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半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杂志非但不能转移陈晨的注意力,反而还会使她变的烦躁。她觉得这本杂志实在是太没用了,恨不得把它摔在地上,然后再狠狠的踩上两脚。
陈晨偷偷的瞄了一眼腕上的手表,已经十点多了,连个小时对她来说,过的却好像比两天还要长。借着翻页的机会,她向身边瞄了一眼。这种事,她几乎每五分钟到十分钟就会做一次。相隔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她是否能够想起翻杂志。
而这一次偷看,和前十几次没有任何的变化,吴天如同老僧入定一般,安安稳稳的坐在那里,别看手中的杂志没翻页,但是却看的非常入神。尽管如此,但是陈晨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所谓的科学,就是一个词,往往能让人研究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久。何况,这杂志左右两面有上千个字,别说是两小时不翻页,就算两天不翻页,那也是正常的。否则,那就不叫科学杂志了,而是应该叫八卦杂志,光看热闹就行了,不用动脑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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