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天,我结婚。婚礼极简,不过是两家人吃了一顿饭,高磊是伴郎,全程忙前忙后,我倒像个木偶配合流程,特别省心。从小就是个怕麻烦的人,不然也不会把人生过得那么混沌。用娇娇的话说,就是懒。我说,我是怕。我们的女儿当时已经一岁多,身为父母婚礼上最特别的嘉宾,理所当然抢走了所有人的关注。有时我盯着她多看几眼,仿佛能看到我自己,只有为人父母才会了解生活真正的艰辛,否则你这一生所受用的善恶,始终缺一角。我妈在酒桌上哭了,平时滴酒不沾的她连干了三杯,随后又倒满三杯,起身洒在地上,敬我爸的。看得我眼睛也有点湿,他们俩初为人父母时都才二十五岁,比后来的我更风华正茂。女儿小名叫白白,别人都以为是打招呼那个拜拜,闹了不少笑话,只有娇娇懂我,取自何意。女儿快一岁开始,我便时常跟她对望发呆,那双眼好像有股能涤荡不洁的魔力,赐予我短暂的心安。清醒过后,又会莫名替她感伤。因为我知道,那股魔力会随着她年龄的增长渐渐消失,人世间太多的不洁,会混淆她的视听,浸染她的心胸,甚至胁迫她与之同流合污。人性的最初,都是非黑即白,两者势均力敌,终己一生像在打一场灵魂的争夺战。然而我所见识过的人,绝大多数在成年以后,都是白不敌黑,服输告饶。我清楚我自己这一场灵魂之战看样子是要败的,却固执地将仅存的希望寄托在这个天真的孩子身上,希望等她长大成人那天,灵魂里能多一点白,再多一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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