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初一下学期那半年,大概是属于我们五个人最好的时光。至少对我来说是。
秦理跟我重新和好,冯雪娇跟黄姝再次像从前那样亲如姐妹,再加上高磊,五个人一起度过了几乎大部分的周末以及漫长的暑假。每个人过生日时,都会互换礼物。黄姝曾说那样不好,花家长的钱破费,心里总归不舒服。但冯雪娇坚持要每个人的生日都过一遍,谁也不能漏掉。至今我说什么都想不起来,那两年黄姝过生日我都送过她什么礼物,其实其他三个人我送过什么也一样不记得,想必都挺寒酸的,因为我的零花钱少得可怜,假如买过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我一定会记得。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十四岁生日那天,秦理送我的礼物,是他亲手抄写的一首短诗,还是那个叫狄兰·托马斯的诗人,诗名就叫“生日感怀”:“黑暗是路途,光明是去处,那从未也永远不会降临的天国,才是真谛。”当时秦理的病情有所好转,我们都替他高兴,但最高兴的还是黄姝。高磊的加入,令原本四个人的组合以新的方式活络起来,但也有不适。我初初观察,秦理似乎不太喜欢高磊,但我猜不透到底是因为他从小就对陌生人突如其来的亲近尤其抗拒,还是因为高磊表现出对黄姝特殊的好感。其实我和冯雪娇也发现了,只是我们无法将那些行为视为友情的出格,至少高磊和黄姝看上去比我们都要成熟,似乎更加般配。尽管我心底不愿承认,但这是事实。五人一起出行时,高磊永远在扮演大哥哥的角色,那段时间我在美国电影里面学会一个词,绅士,虽然我不知道绅士具体该表现出哪些品质,或是如何爱护女孩子,但我知道那是对男人的褒义词,我不是,高磊至少接近。有一个细节,我记得尤其清楚,高磊跟黄姝用同样牌子和颜色的纸巾,而那个年纪的男生,出门携带纸巾的已是稀有动物,爱干净的高磊甚至还有一块随身自用的格子手帕,跟电影里那些绅士一样的习惯。每次一起吃完饭,高磊总有一个暧昧的小动作,就是在手里折好一张纸巾帮黄姝擦嘴,动作很轻,黄姝有时会微笑着躲开,有时懒得躲。高磊表现得是那么自然,让人觉得就是一个大哥哥在照顾妹妹,跟我在他家看的那些脏东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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