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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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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包宝木,今年34岁。他和袁顺是同一医院、同一内科的大夫。

这位包宝木大夫就是在案发的当夜用自己的车把袁顺送回他住的公寓的人。不仅这一次,袁顺曾常常这样搭乘他的车。

如果仅仅因为这一点,包宝木是不应当被牵连到这桩杀人案中的。当初警方就根本没有理会他在这个案件中的位置。

但是,随着调查的进展,包宝木的嫌疑也越来越大了,而这个线索也是在医院里发现的。

第一内科的工作人员都守口如瓶,从不议论这个案子。但是,第二、第三内科的人却无所顾忌。人们爱议论的毛病促使一些人不说便觉得难受。于是,过了几天后,便有人风言风语地传着闲话。

结果,有了意外的收获。

警方有了新的线索。

“据说在10月初,袁顺与包宝本曾大吵过一架,可在此之前,他俩可是全院闻名的一对朋友呢。”

“不,早先两个人就十分对立。袁顺是外向型的人,而包宝木是内向型,甚至可以说近乎冷酷的人。他们之间是油和水的关系。没有事儿的时候好得和一个人似的;一旦有了矛盾,就会像水和火一样不相容的。”

“他俩发生冲突的事儿,是关于输血研究计划有不同意见而引起的。当时,袁顺认为这项研究没有特别的意义,而包宝木则激烈地反对,因而引起他们之间的争吵。”

“两个人争吵,包宝木也有责任。”

“是的。包宝木使用的方法也不对,别背后使绊子嘛。第一内科被称之为‘李根川内科’,负责人是李根川教授。包宝木利用李根川教授对他的信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他还常常对李根川教授说袁顺的坏话,袁顺知道后,便勃然大怒。”

“第一次冲突后,李根川先生进行了调解,双方也没有争论出个是非。但10月二十六号那天,双方又一次发生了争执。完全是仇人一样的凶恶呢!”

“那时,包宝木便恶人先告状,抢先对李根川教授讲了,说袁顺对于输血的研究非但没有进展,而且还打算停止研究。因此包宝木打算让李根川教授出面,停止袁顺的研究,把这项研究归到自己的名下。”

“听到这事儿后,袁顺不禁怒火满胸。他铁青着脸,还说要杀死包宝木呢!”

“这次,袁顺也找到了李根川教授,说了包宝木的不是,说他最近一直酗酒,连早上上班时还满身酒气,不但在输血研究小组里,在第一内科中也到处散布不负责任的话。后来,包宝木听说袁顺跑到李根川那儿告状,火气也上来了。”

“后来他听说袁顺死了,还特地去一家餐馆大吃一顿呢!”

“10月31日夜里9点多钟,是他用车把袁顺送回去的。但当时是不是已经和解了,这可就不知道了。”

“噢,当时我看见了。他们两个是突然碰上的。双方互相看了一会儿,便突然说起话来。当然,后来好像又吵了起来,不过没有动手罢了。”

“当时包宝木还问了一句,‘你上不上车?’袁顺也不示弱,说了一句‘上’便上了包宝木的车,但在车上是不是还在争论就不清楚了。”

上述这些证词都说明了袁顺和包宝木不是一对好朋友。从工作中的矛盾发展到仇人一般,这对警方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袁顺曾说过要杀死包宝木,而包宝木又在袁顺死后去餐馆大吃一顿表示庆贺,这就说明双方都希望对方早死。

这就是所谓杀人动机之始,如果再有了什么机会,两方的导-火索便会一触即发,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

尤其是10月31日夜里,袁顺上了包宝木的车后还争吵不已,也许在盛怒之下,双方决定以决斗方式决一胜负。

10月31日夜里,附属医院的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上有包宝木大夫的私人汽车,他有可能用车把袁顺拉到袁顺的公寓门前,便让他下了车。

但是,也可以考虑此时双方已决定下来了准备决斗的事情:

“怎么样,看来我们不能讲和了?”

“是的,我已经说了好多次了。”

“还有什么要讲清的吗?”

“没有了。今晚我们决一胜负吧。”

“好,那我们就回去准备一下。一会儿再见吧!”

这里所说的“准备”即是把各自的皮包和车放回家。他们说好了当天晚上决斗的地点和时间后便分手了。当然,包宝木开着车回到自己的家去了。

于是就成了方绫的证词中所说的那样,“袁顺说有急事要出去一下。”而当时在这个601室里,正充满着方绫自导自演的化妆晚会的热烈气氛。

当时,袁顺为方绫拍了不少照片,其中就有穿结婚礼服的。他们尽情地开着玩笑,打闹着。

“但是,11点30分左右,突然来了一个电话。袁顺先生接过这个电话后,说有急事要出去一下,还加了一句,是去见一个人,15分钟后就会回来的。所以我就没有多问,把他送出门去了。”方绫是这样说的。

去见一个人。这个人会不会就是包宝木?

15分钟后就会回来的。这种话没有什么时间上的价值,会不会是随口说出来的?其实他并不知道会花费多长时间吧?

11点30分左右,他突然说有急事要出去。也许他和包宝木约好的是11点45分呢。

而且,袁顺为了防备万一,悄悄地带上了那把刀。然而,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袁顺被他悄悄带去的刀刺死,被人扔进了池水中。

由于上述看法成立,那么包宝木就成了与此案有关的重要参考人,甚至可以说是重要的嫌疑犯了。

于是在医院和家里,包宝木多次受到了警方的盘查,但都没有找到什么破绽。

事实上,包宝木的“不在现场证明”无法成立,这一点对他极为不利。

包宝木家中只有妻子和一个2岁的孩子,而那一天,妻子又因为要参加一个祝贺会,住在了娘家。

包宝木妻子的娘家在东阳市。她回来的时间是第二天傍晚,也就是11月1日的晚上。

10月31日夜里,包宝木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中。邻居既没有看见他出去,也没有人看到他一直在家里。

“10点5分的时候,袁顺在家门前路口下的车。我就开着车回到了我的家。而且一路上我根本没有停车。回到家后,我也再没有出门。我在家喝了有半瓶的威士忌酒便很快睡觉去了。”

包宝木曾反复强调。

但是,说来说去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说法,再没有第二个人为他证明。

包宝木的“不在现场证明”无法成立,因此,仅在这一点上他就不能被警方排除在外。

而且,他还有杀害袁顺的动机。有动机,又没有“不在现场证明”,这是他明显的不利因素。因此,表面上他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人,但在刑侦支队里,他已被列为重要的嫌疑犯了。

11月20日,包宝木又被要求到刑侦支队,要向他了解一些情况。但是,他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到场。

包宝木一直没有去刑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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