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系列案的凶手,其犯罪行为和犯罪周期都是有规律可循的,除非凶手本人出现了某种问题无法继续作案。
如果这三桩案件是一人所为,那中间为什么间隔了半年?
如果这三桩案件不是一人所为,为什么作案手法如此相似,连凶器都一模一样。
有一个词,叫模仿犯罪。
局领导已决定三案并案侦查,但以梧桐街案为主。
田春达给自己点了根烟,开始研究那个笔记本。
除了扉页上写着杜梅的名字,其余部分空空如也。在黑色封皮的夹页里有张纸条,用铅笔写着四个大写字母,GHHZ,后面跟着挺长一串数字,看起来肯定不是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
田春达记住了最后五位,74111。
第二天田春达询问杜兰,对这组数字有没有印象。杜兰拧着脑袋冲天花板发了会儿愣,说没有。
送杜兰回家后田春达从车里取出杜梅的影集,又去了“迷人夜”咖啡馆,杜兰说杜梅常去这家咖啡馆。
田春达问咖啡馆老板,以前店里是不是来过跟杜梅很像的女孩,然后拿出影集让他辨认。老板拉开包厢门喊:“乔乔,乔乔,过来一下。”
那个吧台里化浓妆的女孩随即跑过来,和老板一起看照片。
他们一口咬定,杜梅生前常来这个咖啡馆,而且不是独自一人,还有个男的。
对于这个同行者,老板和乔乔的描述有些出入。
老板说那人每次都是开车来,应该是远程来赴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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