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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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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他答应着走向轿车。是谁喊我呢?坐在豪华轿车里的不是一般人物吧?走近轿车,李明光看到车后座坐着一个穿着皮夹克、羊绒衫,很富态的男人。讲究衣着的他一眼就看出那皮夹克和羊绒衫像这辆车一样都是高档货,价格不菲。可是这人却如隔水雾印象模糊。

“怎么,不认识我啦?”车里的人咧开鲇鱼嘴笑着说。

李明光睁大眼睛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是高增福呀!”

李明光又略加思索,想起来了,高增福,小学同学。那时他家庭困难,衣衫邋遢,因为经常捡煤核,手和脸总是黑糊糊的,是同学嘲笑的对象。噢,是老同学呀。李明光笑着同高增福握手,高增福现在的手白胖细嫩,戴着很大的钻石戒指,而且两只手都有。李明光想,真是今非昔比,鸟枪换炮喽!

“哎呀,有二十多年没见了,今天碰上了,不容易呀!走,上我那坐坐,咱哥俩喝几杯。”高增福说着打开车门。

李明光有些犹豫,没有迈动腿。

“怎么,气(妻)管严呐?给家里打电话请个假。”高增福说着从衣袋中掏出手机。

“我这有。”李明光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然后坐上轿车。

高增福的家在镜湖边的高级别墅区,一座面积近四百平方米的三层花园洋房,室内装饰摆设富丽堂皇。李明光也算见过些世面,但内心里还是不时惊叹,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更让他惊讶的是,室内的装饰不像高增福这样俗气,很雅致,墙壁上还挂着一些仿制的世界油画精品,有莫奈的、塞尚的,还有雷诺阿的。“你这家里装饰得很高雅啊。”他称赞说。高增福接道:“是我老婆装饰的,她好玩高雅,我可没这个闲心。她去娘家了,得九点多回来。”李明光对这位女人产生了兴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也像这室内的装饰一样高贵、雅致么?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嫁给了高增福这样一个俗人呢?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他有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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