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2007年8月19日。
中国的情人节,七夕!
那天,我和陈默结束了两年的感情慢跑,我们俩终于步入了婚姻殿堂。当时,我和我父亲说:“我想去教堂举行婚礼。”
我父亲叼着大烟袋锅子问我:“娃儿,啥是教堂?”
“就是有牧师的那种。”我还清了清嗓子,唱了“哈利路亚……”(虽然歌喉不敢恭维,但是我希望我的婚姻在牧师以及神圣的地方可以见证,我要世人皆知:至死不渝的爱情就是如我和陈默一般的深爱。)
现在想来,不知道当初是我脑袋缺根弦,还是自己的脑袋被驴踢了:一切都成了笑柄!
“娃儿。”老爸抖了抖烟袋锅子,“你想咋折腾,爸不管。只要你喜欢就好!”
那一刻,我热泪盈眶。即使几年后,我依旧感激我老爸当初那一句“只要你喜欢就好!”
那一天,我挽着陈默的胳膊,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我们俩走进了教堂。
“陈默,你愿意嫁给你身边的男人吗?”牧师问道。(当时我挺不喜欢牧师的,因为他带着眼镜。可是,就是这个四眼牧师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更是让我走上了一条我从未想要走过的荆棘之路。)
“我愿意!”陈默看了看我,握紧了我的手。
我幸福了!
我知道那一瞬:我将要负责!(虽然,我和陈默还没有越过雷池,但是除了男人都懂得那最后一步,我都做到了)
“宁笑天,你愿意娶你身边的女人为妻子吗?”牧师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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