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脑,一个女孩子在我的博客里留言,她说:今天是七夕,我要一个人过。看着这条留言,我苦涩的笑了,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之中!
遇见陈默之前,我习惯了一个人过,连和女人牵手都没有过。渐渐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好,以至于在很长一段觉得:爱情的最好形式就是两个人牵手走路。后来我才知道:越是像我这种眼高手低的人,越是容易在现实面前跌的很惨!
遇见陈默那天,一句歌词悠然飘了过来“寂寞也发挥着余香,原来情动正是这样!”
我曾无数次的回想:我究竟爱上了这个女人哪一点?
最终我悲哀的发现:我爱的居然是她的身体和样貌,而不是一直推崇的灵魂。我们的灵魂从来没有交集,从第二次见面谈话开始我就知道。但是我们正式约会的第一次真的太美好了。我恋爱了,她终于让我实践了我所向往的爱情中的所有形式:牵手、拥抱、和喜欢的人坐在一起看电影,搂紧她纤细的腰肢。
只是,这种喜欢始终是和不安连在一起的,似乎那种情到深处的孤独,也似乎是爱到深处而对方跟不上来的怨尤。
我是一个非常少言寡语的人,而她正好和她的名字相反,一点也不沉默。而且,她的异性朋友很多,也许是因为她是职业模特的关系吧!其实我一直不敢面对的真相是:这个女人并不爱我,她甚至并不爱任何男人,她经历百男而不倦。对于一个爱着她的男人,半年的时间足以让他的感情酝酿的浓稠,面对一个不定性的女人,半年的时间正好发挥她的新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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