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欢一脸莫名的摸了摸刚刚被他拉住的手腕,心里有点怪怪的。
他们两个算是兜着尿不湿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小时候爸妈出差不在家,她还经常去玄策家睡。
小时候的林落情虽然力气大,体积大,可是胆子却很小,一个人不敢睡,都是和玄策睡一起。
睡都一起睡过,更别说拉手腕,揽肩膀这样的动作。
关系太亲密,这种看似亲昵的肢体接触,一直到现在,两人都觉得没什么。
就好比百里玄策现在是炙手可热的小鲜肉,包揽大片少女粉,妈妈粉的大明星,可在言欢看来,他还是那个傲娇小竹马。
“喏,水烫,等会再喝。”
言欢回过神来,百里玄策已经递过来了玻璃杯。
她接过,氤氲的热汽有点淡淡的甜味,她看向玄策,还没开口问,他大咧咧的躺在沙发上,语气如常,“我给你掺了蜂蜜。”
他若无其事的玩着手机,随口道,“你可真奇葩,从小就不喝白开水,非得喝甜的水,你说你长这么大,没得糖尿病可真是老天眷顾。”
言欢凉凉睨了他一眼,内心自动忽略他的这段话。
他还记得自己的喜好,这种感觉,她还没喝蜂蜜水,心里已经甜了。
不怕小恶狗欺负人,就怕小恶狗突如其来的关心啊。
她还真是有点不太习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言欢吹了吹蜂蜜水,喝了一小口,连淡淡的甜味,都是恰到好处。
“叮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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