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正回到大观的庄子里换了套衣服就连夜赶回京城去了,第二天敬松也走了,宇文初则留下来陪着明珠过起了悠闲的乡间生活。庄子里有鸡有鸭有狗还有猫,周书屹长史更是个算盘打得呱呱叫,见多识广、语言幽默的厉害人物。
明珠的生活过得十分规律,睡懒觉成了奢望,只要宇文初醒来,必然就要拉着她起床,早餐强迫她吃各种各样的乡间小菜以及粗粮,再拉着她去外头,或是沿着田埂走上一圈,看农人收割庄稼打晒粮食,或是骑着马跑上一回,总要弄到她出了汗才肯放她回家。
如此,她午饭总要多吃一碗,也没有从前那么挑食了。腰间那一圈肥肉不见了,却自觉比从前是要紧实壮实了许多,夜里宇文初掐着她的腰,总是很满意地夸耀:“这都是我的功劳。从前只是柔软,如今更加健美紧实。”
每每这时,明珠总是想狠狠咬他一口,变胖是因为他请了很多厨子山珍海味地供着她吃,壮实了也是因为他每天拉着她出去走动或是骑马。他不说,她怎么知道他其实有点嫌她的腰变粗了,所以想要它紧实一点?因此她总是恶意地刁难他,不许他碰她的腰和一切,表示自己很累,需要休息。
可是一次也没成功过。宇文初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和超乎常人的厚脸皮,到了最后,总是会演变成她是不是更健康更耐事了的讨论。健康这个问题,明珠认,她的确觉得遍体通泰,十分舒爽,至于更耐事这个问题,她十分羞愤,不过想到儿子,她也认了。来回拉锯中,两个人算是打了个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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