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陈矩这么说,林延潮不由心底一动。
儒家治国,就是以礼来治天下。
所以朝廷六部中,论排名礼部要在刑部之上。若要是秦朝设六部,那么肯定刑部要在礼部之上了,或者根本不会有礼部。
不过礼部看似什么都能管,但其实什么都不能管,往往如此所以留下一个六部之中礼部权势最轻之感。
甚至林延潮当初任礼部尚书也仅视作入阁的转升之阶,并没有太将礼部尚书的差事当一回事。
但其实不然,无论是礼还是刑都是规则。
正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般,礼更适用于上,刑更适用于下。
放之外国,好比美国最高法院有三座雕像,分别是孔子,摩西,梭伦。孔子代表道德,摩西代表神学,梭伦代表政治,这就是法律的源头。
放在明朝就取了礼与刑二字,用以裁定上下之规则,礼部则拥有对礼的解释权。
当初林延潮与邹元标的约礼约法的辩论也正是从此展开。林延潮,邹元标一并认为,宰者,在古代就是礼司宰割之事,为诸侯掌祭祀之官,而宰相应当辅佐君王以明正天下之礼而治理天下。
只是邹元标认为宰相者必须听从清议舆论来施政,才能达到善治。邹元标的意见,也就是东林书院一直以来的立场。这与林延潮不同。
话说回来经陈矩这么一提,林延潮这才意识到为什么自己任礼部尚书以来,一直被官员们说为事而无功,因为无论在海漕,还是在朝鲜兵事,都不是他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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