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野牛冲锋枪和大菠萝相比是弱了点,但,此刻却是最好的武器,趁敌人还在找枪,这一阵扫射,至少可以弄死两个敌人,外加上爷罩你又是个高手,保守估计弄死四个敌人没啥问题,运气好了,说不定能弄死六到八个敌人。
跳窗出屋,爷罩你向敌人所在位置跑去。
见状,拓拔寻喊道:“墨墨,你去哪儿?”
“寻爷爷,你们先捡枪,我去干掉那一队人。”刚刚跳伞时,在爷罩你等三人右前方的四人,距离爷罩你等人最近,所以,爷罩你一拿到枪就争分夺秒去干掉那些人。
“等等本少爷!!!”这时,鲜于诺尖叫起来。
“病美人,你拿个喷子乱跑什么呀!赶紧去捡枪和树枝,若实在没事,就去打野鸡和野鹿。”
病美人跟去,除了添乱,还是添乱,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野鸡和野鹿?在哪?本少爷怎么没看到?”
“打猎,你懂吗?你见那个动物会自动撞你枪口上。”说着,沈墨扶额。
爷罩你跑了一阵子,终于看到了敌人,还不止一个,爷罩你用箱子作为掩体仔细打量一番,共两个人,一个手上没枪,一个手上有把手枪。
爷罩你看准时机,直接冲上去,打死两个敌人,把其物质占为己有。
敌人的背包里有全息、二倍镜、树枝以及碎片手榴弹。
刚一转身,爷罩你看到一人从屋里跳了出来,沈墨淡淡一笑,“送你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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