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假受害者名义,向庞然大物的欧尚提起公诉。
本来是一个极好的契机和创意。
此事结果呢,一般有二个假设:第一,欧尚大吃一惊之下,派人与起诉者沟通协调,付出点小小代价,与起诉者庭外和解!第二,因意见不统一,欧尚和起诉者拉爆,起诉者继续加压,欧尚被迫屈服或应战。
这二种假设不管如何发生。
都会让策划者,也就是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得到无形而巨大的广告效益。
这在强手如林,挥金如土的大上海,等于是虎口夺食,自己凭空狠赚了一大笔广告费。可女律师在精心策划,并付这于行动时,偏偏忘记了,自己要尊重起诉者本人!
应该事先送一份起诉书给起诉者白何。
这一疏忽,实际上把自己摆在了,己经严重违反起诉者权利的被告席上。
休看这个红尘世界,纷纷扬扬,闹闹嚷嚷,许多事实一经戮破,就是这么骨感狗血,让人哭笑不得!不一会儿,诤!起诉书飞了过来。白何弹开手机,先递给退休教师看了,并示意传阅一圈儿,自己最后才看。
当然,前面一些屁话空话一目十行。
重点,是看最后的起诉要求。
看完,不禁瞠目结舌,“1、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要求在下列报刊登出:解放日报,文汇报,新闻晚报……”“2、赔偿名义,荣誉和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3、……”“4、……”扑!白何气得顺手一扔,将手机扔在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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