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18 11:22:56
开始校对修改原稿,觉得确实有些地方需要修改一下。这是修改之后的第一章,各位看看,给点意见。
1. 死神的契约
我,叫高兴,高矮的高,兴奋的兴,翻译成英文,就是Happy。虽然叫高兴,但我今天一点也HAPPY不起来。今天是2006年的6月23号,从今天开始,我失业了。为什么?因为我大学毕业了。
操场上一片热闹,似乎每个人都有和别人兴奋拥抱的理由,尤其是我们宿舍那几个小子,不由分说的就对着身边的女同学开抱。我本来也想抱,但我又担心被胡薇看到。胡薇是我女朋友,音乐系的,主要优点就是聪明、漂亮。缺点不多,就一条,特能吃醋,看我和别的姑娘多说两句她都恨不得把我舌头割下来喂狗。所以呢,就算我原本还有点色心,但自从被她俘获之后,就彻底没有色胆了。
我点了一根烟,望着学校的北门,一辆奥迪A6窝在那。可能是某个毕业生他老爹来接自己孩子的,但绝对不是来接我的,我家老头子的坐骑是自行车,我就很纳闷,为什么都做过专业篮球运动员,他妈的姚明一年挣2亿人民币,我爹一个月就能领两千多点。近年来,特别是当CBA板凳都能一年混六位数收入的时候,老爷子越来越喜欢把一个词挂在嘴边了,生不逢时。其实这方面我比老头子看开得多,羡慕嫉妒恨有用吗?生活这玩意呢,说白了就是命。而人呢,就得认命。
“高兴,能陪我照张像吗?”正想着呢,一个怯怯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回头,发现是我们班的刘燕,蛮秀气的一个姑娘。我知道她一直都喜欢我,只是碍于胡薇的虎威,她不敢有暗示,我不敢有表示。我看了看她,刚要说话,她先说了:“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看你这脸色......”
“没事,饿的,早上没吃饭。照相还是没问题的。”说完,我一把搂着她的肩膀,用一个很亲密的动作完成了这次合影。姑娘小心的说了声谢谢,我努力将嘴角上扯有风度的回给她微笑,然后转身走开,把没抽完的烟头狠狠地扔在地上,再猛踩两脚。我知道我脸色很难看,但绝对不是饿出来的,尽管说好了一起吃早饭的胡薇同学很不仗义的放了我鸽子。具体原因还是源于我贱忽忽地盯着那辆奥迪不放,结果半分钟之前,杯具了。尽管距离有些远,但也足够我看清楚有个身材很曼妙衣服穿很少的女人走近了那辆奥迪,车主殷勤下车开门,女人长靴摆动,盈盈而入。很巧合,那个女人正是几个小时前放我鸽子的胡薇同学;而那个男人,年龄可以做她爹,只大不小。但我知道,他不是她爹。
“高兴,站这儿喝风呢?”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有礼。有礼其实叫梁彬,只是开学第一天,他父母送他到学校,一路上仍是习惯呼唤小名,彬彬,彬彬,然后,他就成有礼了。他和我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高中同学、大学同学、宿舍舍友、校篮球队队友。这小子是高干子弟,爷爷是开国名将,灭过鬼子打过美帝。老爹先部队后下海,现在搞房地产,倍儿有钱。但从小到大,梁彬都没在我面前耍过阔。因为他就喜欢篮球,而我呢,好歹也得到了老头子的一点遗传,加上后天自己小努力过几回,球打的不算太好,但一般水平还是镇得住的。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球场上挨过肘子见血,球场下打过群架放血,基本上算是在血与火中培养起来的革命感情,很铁很瓷实。上大学之前,我本有机会能进专业队,可我自己明白,就自己这天赋再加这不能吃苦的德行,混好了也就是CBA的替补,熬到三十好几退休,一共挣个百八十万的,然后大字不识几个,靠教教小孩混余生,这种日子,我想想就恶心。更何况,如今想要进队,除非你能飞天遁地,牛逼的如同姚明王治郅一样,否则,还得老老实实给教练塞钱。我们家本就不富裕,哪有闲钱扔给那帮人啊。所以,一咬牙,就来大学接受学习改造了。还好,梁彬这小子还够意思,追随我而来。大学四年,我们俩互助互乐,没少干混事。他靠他老子罩,我靠我们教练罩,总算没被学校开除,到今天终于修成正果,顺利毕业。
“操,我要是能掌握喝风这一技能就好了。开班收徒,让无数无产阶级找到生活的新目标。”我回道。
“得了吧,中午哥几个喝几杯?晚上全班还有告别宴呢。”梁彬问我。
“得了吧,我得把最后一包行李带回家。”我在本市读的大学,算是一大便利。“告别就告别,宴什么宴呢?合得来的,毕业了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聚。合不来的,明明谁看谁都不爽,还非逼自己凑一块把酒言欢,多他妈的虚伪啊!我放下东西中午就回来,咱哥们喝个一醉方休,晚上那顿,我才懒得去呢。”
“我开车送你?”这小子大二开始就当上了有车一族,开着他老爹开旧了的老款宝马满校园的乱窜,很是拉风。
“得了吧,我出门坐11路,三站地就到了。你就赶紧和那些余情未了的小师妹们好好话别吧。”他长得精神,又不缺钱,自然不缺姑娘。
刚一回家,老妈就开始絮叨工作的事。今天她又托了个亲戚,给我介绍一活,要我去看看。心里烦,本不想接茬,但看到她两鬓微白,心一软,就草草答应下来,然后说要回学校参加告别宴,匆匆出了门。临走时,老妈硬塞给我两百块钱,说去和同学吃饭,别总让人请客,咱不赚那个便宜。临出门,还不忘嘱咐我少喝酒,早点回家。捏着手里的钞票,我一阵心酸,这可都是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我却用来泡妞、喝酒、打游戏。居然还一直用的心安理得,唉,什么世道?我又算什么东西!
下午的酒局一直持续到了傍晚,因为我们宿舍几个都是篮球队的,所以把教练也请了去。渐渐的,空酒瓶越来越多,清醒的人越来越少。临了,他们喊着要集体回去换衣服,晚上参加告别宴,我本就不想去,再加上喝了酒的人认死理,他们死活都没拉动我。结账,几个人说好AA制,但梁彬硬是自己掏了。“我家条件稍微好点,请请大家是应该的。这可不是我梁彬摆阔,兄弟情义,不在钱上,所以都别跟我计较。我愿意给兄弟们花钱,但一直都没请过大家,就怕大家往心里去乱想。今天最后一天了,谁也别跟我抢。”一番话说的大家酸酸的,也就不再跟他争。
家不远,又没有了行李,所以我打算走回去,也好醒醒酒,免得回家老妈又唠叨我喝的太多。走着走着,发现来到了离家不远的露天篮球场,此时天已经黑了,球场里并没有人在打球。趴在球场边的铁围栏上,醉眼朦胧的我,似乎看到了小时候老爹拿一个篮球逗我的样子、看到了他怒吼着逼我练基本功的样子,想想如今他已年过半百,本应在家享受儿女孝敬,可我却连份工作都遥遥无谱,忍不住叹了口气:“唉,生活真他妈的没劲啊!”
“恩。”
我听到身后似乎有人在附和,但等我回过头去,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喝高了眼睛不灵光我知道,难道还会幻听?等我再回过头去,发现球场中央站着一个人,右手拿着一个篮球,左手冲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记得刚才这里没有人,仔细揉了揉眼睛,发现确实有人在那冲我挥手。也许是一个人想找伴打球吧,我想着,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