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威尔逊就好比是颗心脏。这并不是戈尔斯坦的自思自忖,他根本连想都没有想一下,然而内心却直接就有了这样的意会,完全无须用语言来表示。这两天来他受的痛苦实在太大了,先是累极而引起一阵阵恶心,随后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时而又亢奋到近乎狂热的程度。吃苦,也同享乐一样,是难以穷其极的。戈尔斯坦一旦咬紧了牙关,决心不让自己垮下,他发现自己竟能在困乏、痛苦的深渊里一直沉下去、沉下去,永远也没有个底。不过如今他到了这步因地,固有的一套长短大小的观念早已荡然无存。他的眼睛现在自有另一种奇妙的功能,走到哪里都能自动知晓,一些无关大局的小事他都能凭耳朵听出,凭鼻子闻到;连自己那散了架似的身体上的疼痛他也都能感受到一些,不过那都已成了身外之物,仿佛竟可以用手一把抓来似的。他的脑子变得迟钝了可也明白了,清晰了可也懵懂了。
“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顶着热带的烈日跌跌撞撞地撑了两天,走了足足十五英里路,在荒无人烟的他乡异土无休无止地抬着威尔逊这样拚命,他除开偶尔几个小时的例外,总的说来对此也真可以当之无愧了。知觉打了折扣,神志有些迷糊,戈尔斯坦却还在捉摸,看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深意可寻。依他看威尔逊是绝对放手不得的。一种他所无法理解的恐惧,把他跟威尔逊紧紧连在一块儿。假如他一旦放手的话,假如威尔逊抬不回去的话,那就糟了,他觉得那就要命了。威尔逊可是心脏啊。心脏一旦死了的话……可是走一步一使劲,昏昏乱乱之中,他的理路不清了。他想:他们抬着威尔逊走一程又一程,威尔逊就硬是不死。肚子上开了个大窟窿,身上又流血又拉屎,凶险的高烧一再出现,加上担架简陋,山地崎岖,一路受尽了颠簸折腾,威尔逊都没有死呢。他还在他们手里抬着呢。这事就意味深长了,戈尔斯坦苦苦思索着其中的含意,脑子忙不迭地乱转,有如一个人误了火车,没命地想追上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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