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
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作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
“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18字,定系后人窜入。
惟保氏六书和太史六体是一,所以说亦著其法,若六书与六体是二,这亦字便不可通了。以六书说中国文字的构造,其实是粗略的,读拙撰《字例略说》可明。商务印书馆本。
然大体亦尚可应用。旧时学者的风气,本来是崇古的;一般人又误以六书为仓颉造字的六法。造字是昔时视为神圣事业的,更无人敢于置议。
其说遂流传迄今。《荀子·解蔽篇》说:“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可见仓颉只是一个会写字的人。
然将长于某事的人,误认作创造其事的人,古人多有此误。如暴辛公善壎,苏成公善篪,《世本·作篇》即云:暴辛公作篪,苏成公作篪,谯周《古史考》已驳其缪。见《诗·何人斯疏》。
因此,生出仓颉造字之说。汉代纬书,皆认仓颉为古代的帝皇。见拙撰《中国文字变迁考》第二章,商务印书馆本。
又有一派,因《易经·系辞传》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蒙上“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认为上古圣人,即是黄帝。司记事者为史官,因以仓颉为黄帝之史。其实二者都是无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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