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举出例子说明:浙江(杭州)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处斩;北平(北京)府学教授赵伯彦,奏章上有“仪则天下”,处斩;桂林(广西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建中作则”,处斩;这些句子里的“则”,本是“法则”和“标准”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释,当时江南方言,“则”与“贼”同音,朱元璋认为显然是讽刺他作过小偷的往事。尉氏(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这两句话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却解释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了头,讽刺我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显然要我早失太平。”于是许无处斩。这一批人都是地方学校教师,只不过代地方官员撰写奏章,竟招来杀身之祸。当然,文字狱不限于奏章。朱元璋崇信佛教,对印度高僧释来复最为礼敬。释来复告辞回国,行前写了一首谢恩诗,诗中有两句:“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意思很明显,他生在异国(殊域),自惭不生在中国,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歌颂大皇帝。但朱元璋的解释不同,他说:“殊,明明指我‘歹朱’。无德,明明指我没有品德。”于是释来复从座上客变为阶下囚,处斩。
文字狱是围堵,八股文是钓钩。
科举制度到明王朝,只剩下进士一科,并分为三个阶段完成。县级考试(县试)录取,称为秀才,即初级知识分子。然后才有资格参加省级考试(乡试),录取后称为举人,即中级知识分子。然后才有资格参加由教育部(礼部)主持的中央级考试(会试),录取后再参加由皇帝主持(实际上由宰相或宦官主持)的最高考试(殿试),录取后称为进士,即高级知识分子。明王朝跟宋王朝一样,有一项不成文法,非进士出身,不能担任宰相(大学士)或部长级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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